弥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告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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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公     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委、县政府精心组织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对比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61205人。全县8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的乡镇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少于3万人的乡镇有4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弥城镇、新街镇、红岩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1.16%。

 

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乡镇

总人口(人)

占全县比重(%)

2020年

2010年

弥渡县

261205

100

100

弥城镇

85894

32.88

28.47

红岩镇

36506

13.97

14.88

新街镇

37341

14.3

15.79

寅街镇

34409

13.17

14.05

苴力镇

20224

7.74

8.06

密祉镇

12167

4.66

4.95

德苴乡

18612

7.13

7.45

牛街彝族乡

16052

6.15

6.3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85908户,集体户1604户,家庭户人口为253493人,集体户人口为771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2361人,占总人口的89.0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8844人,占总人口的10.95%。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1964人,占总人口的50.52%,女性人口为129241人,占总人口的49.4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1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04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1661人,占总人口的15.95%;15-59岁的人口为167745人,占总人口的64.22%;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1799人,占总人口的19.83%,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为39133人,占总人口的14.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的人口比重下降了4.49个百分点,15-59岁的人口比重下降了3.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7.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6.4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21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577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78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20人上升为705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238人上升到81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由30969人上升到3283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7291人下降到41308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3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4.19%下降为3.95%,下降0.2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6685人,占总人口的37.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4520人,占总人口的62.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76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6.67个百分点。

 

 

弥渡县统计局

弥渡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45166人,16-59岁人口为164240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