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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1-09-09
- 分类:人口普查公报
来源:鸡泽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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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通过全体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鸡泽县顺利完成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人普办反馈的初步数据,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鸡泽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鸡泽县常住人口[3]为297425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328人相比,共增加23097人,增长8.42%。
全县共有家庭户[4]84691户,集体户1732户,家庭户人口为286792人,集体户人口为106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8659人,占49.99%;女性人口为148766人,占50.0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14。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911人,占30.23%;15-59岁人口为161363人,占54.25%;60岁及以上人口为46151人,占15.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1569人,占全县常住人口10.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4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5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5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7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50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51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529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968人增加为483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64人增加为84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194人减少为3850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1391人增加为35402人。全县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8.58年,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提高1.87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5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978人,文盲率[6]由6.39%下降为2.54%,下降3.85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1302人,占47.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6123人,占52.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4704人,乡村人口减少41607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19.59个百分点。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鸡泽县统计局
鸡泽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