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统计局
双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双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 工作,在四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1344名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情况
(一)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317758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02962人,10年间减少24.47%,年均减少2.77 %。
(二)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7803人,女性人口为159955 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8.6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121816户,集体户2989户,家庭户人口为305986人,集体户人口为1177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7人。
(四)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06818人,占96.56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940人,占3.4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06864人,十年间减少25.8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902人,十年间增加55.44%。
(五)城乡[4]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716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46.17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1042人,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53.8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33984人,乡村人口减少6897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3.22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
全市人口中,流动人口为837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66556人,增长386.95%。
二、各乡镇(街)、开发区人口情况
(一)各乡镇(街)、开发区人口
18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中,人口超过3万人的有2个,在2万人至3 万人之间的有5个。其中,市辖区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为39.27%。
表1 各乡镇(街)、开发区常住人口[5]
(二)各乡镇(街)、开发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8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中,仅有3个街道常住人口有所增加,十年间净增加6481人,其余乡镇(街)常住人口均有不同程度减少。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7]人口为41275 人,占12.99 %;15-59岁人口为202346 人,占63.68 %;60岁及以上人口为74137人,占 23.33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649 人,占15.9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4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57个百分点。
(二)乡镇(街)、开发区人口年龄构成
18个乡镇(街)1个开发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 %以上的有5个,在60%-65%之间的有13个,在60%以下的有1个。
全市各乡镇(街)、开发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 %—21 %之间的有16个,其中比重最低的是卧虎镇,为14.56 %,比重最高的是王奔镇,为18.71 %。
表3 各乡镇(街)、开发区人口年龄构成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79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8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22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7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879人上升为87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2547人上升为1663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52218人下降为4791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3742人下降为20992人。
表4 各乡镇(街)、开发区每10万人口中
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4年增长至9.59年。
18个乡镇(街)1个经济开发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5个,在9年以下的有14个。
表5 各乡镇(街)、开发区15岁及以上
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609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14人。文盲率[9]为2.0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5]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6]比重:指各乡镇(街)、开发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7] 0-15岁人口为 45066人,16-59岁人口为198555人。
[8]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9]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