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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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统计局

铜鼓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汇总数据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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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总数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116418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3513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8721人,减少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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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40895户,集体户618户,家庭户人口为114429人,集体户人口为198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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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388人,占总人口的51.01%;女性为57030人,占总人口的48.9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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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4549人,占总人口的21.09%;15-59岁人口为71472人,占总人口的61.39%;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397人,占总人口的17.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058人,占总人口的12.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个4.32百分点。

表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人口数 比 重
总 计 116418 100.00%
0-14岁 24549 21.09%
15-59岁 71472 61.39%
60岁及以上 20397 17.52%
其中:65岁及以上 1405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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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1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79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47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154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028人上升为894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895人上升到1357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294人下降为3819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882人上升为310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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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受教育年限[5]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至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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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3449人,占总人口的54.5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2969人,占总人口的45.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1920人,乡村人口减少3064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3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