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9582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98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6157人,减少14.43%。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33396户,集体户453户,家庭户人口为92562人,集体户人口为32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2人减少0.7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9336人,占总人口的51.48%;女性人口为46490人,占总人口的48.5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4.03。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152人,占总人口的19.99%;15-59岁人口为58594人,占总人口的61.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080人,占总人口的18.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708人,占总人口的13.2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7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98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56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915人上升为7473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429人上升为1437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75人减少为3651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224人减少为3157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5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6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09人,文盲率[5]由4.58%下降为2.99%。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7830人,占总人口的60.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996人,占总人口的39.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7534人,乡村人口减少862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资溪县统计局
资溪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