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以及省、市、县文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77417人,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11.53%。
分乡(镇)人口情况,具体如下: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各乡(镇)人口情况
乡(镇) | 2020年常住人口数(单位:人) | 2020年分乡(镇)占全县比重(%) |
景谷县 | 277417 | 100 |
威远镇 | 95795 | 34.53 |
永平镇 | 63162 | 22.77 |
正兴镇 | 14672 | 5.29 |
民乐镇 | 22697 | 8.18 |
凤山镇 | 15289 | 5.51 |
景谷镇 | 13692 | 4.94 |
半坡乡 | 7557 | 2.72 |
勐班乡 | 18105 | 6.53 |
碧安乡 | 16429 | 5.92 |
益智乡 | 10019 | 3.61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90016户,家庭户人口为267406人;集体户883户,集体户人口为100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3.45人减少0.4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6365人,占总人口的52.76%;女性人口为131052人,占总人口的47.2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68,比2010年的115下降3.32。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3262人,占总人口的19.2%;15-59岁人口为176241人,占总人口的63.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47914人,占总人口的17.2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875人,占总人口的11.85%)。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6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7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4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58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0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94人上升为629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399人上升为80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772人上升为265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877人下降为49419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636人,与2010年相比,文盲人口下降12697人,文盲率由6.62%下降为2.39%,下降4.2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56050人,16-59岁人口为173453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