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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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为7958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8629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09545人,增长35.74%,年平均增长率为3.10%。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 265566户,集体户38641户,家庭户人口为678178人,集体户人口为11765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5人减少0.10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9482人,占50.20%;女性人口为396355人,占49.8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4.95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4083人,占16.85%;15-59岁人口为523184人,占65.7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8570人,占17.4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5284人,占11.9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9.3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0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20个百分点。

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年 龄

人口数(人) 比重( )

 

795837

100

0-14 岁

134083

16.85

15-59 岁

523184

65.74

60 岁及以上

138570

17.41

其中:65 岁及以上

95284

11.97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354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58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56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09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7461人上升为3311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5938人下降为2193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6493人下降为235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3249人下降为12683人。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2.21年。

七、文盲人口

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1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5]由1.14%下降为0.90%,下降0.24个百分点。

八、城乡[6]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0126人,占96.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711人,占3.23%。

九、流动人口[7]   

全区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为378650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9]人口为154844人,流动人口为22380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范围包括车站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湖田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和中埠镇,六人普数据范围与七人普一致,已剔除南定镇、沣水镇和傅家镇。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