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青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1]

青山区统计局

青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常住人口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青山区常住人口[2]为535128人。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81218人相比,增加53910人,增长11.2%,年平均增长率为1.07%。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图片

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 207270户,集体户14273户,家庭户人口为476144人,集体户人口为589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56人减少0.26人。

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5736人,占49.66%;女性人口为269392人,占50.34%。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7下降为98.64。

表1  全区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图片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图片

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94105人,占92.33%;蒙古族人口为25267人,占4.7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5756人,占2.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44376人,增长9.87%;蒙古族人口增加7585人,增长42.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949人,增长14.12%。

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7541人,占12.62%;15-59岁人口为364763人,占68.1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2824人,占19.2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2967人,占13.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6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3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27个百分点。

表2  全区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图片

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644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13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22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558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111人上升为3297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2125人下降为1927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815人下降为2732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4403人下降为14125人。

表3  全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

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图片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11.74年提高至11.89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659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31人,文盲率[5]由2.15%下降到1.21%,下降了0.94个百分点。

城乡[6]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516014人,占96.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114人,占3.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435人,乡村人口减少2052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67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7]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为313959人,其中,流动人口为190766人,市辖区内人户分离[9]人口为123193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49132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14163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91903人,增长41.39%;流动人口增加35123人,增长22.5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6780人,增长85.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