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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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1]
(第一号)
——全区人口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统计局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总量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区划范围常住人口为6252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31659人相比,减少6413人,下降1.02%,年平均增长率为-0.1%。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208557户,家庭户人口为609796人,集体户2451户,集体户人口为154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7人。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1]
(第二号)
——全区人口分布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统计局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各乡镇常住人口[2]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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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口增加的乡镇有4个,分别为清苑镇(含城区)、臧村镇、孙村乡、阎庄乡。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重。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1]

(第三号)

——全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统计局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317743人,占50.82%;女性人口为307503人,占49.1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33,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0.08。

二、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各乡镇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上的乡镇有17个,最高的为李庄乡106.9;在100以下的乡镇有1个,为清苑镇97.01。

图片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1]

(第四号)

——全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统计局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32620人,占21.21%;15-59岁人口为364411人,占58.2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8215人,占20.5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456人,占14.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6.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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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各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17个。

各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3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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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0-15岁人口为140464人,16-59岁人口为356567人。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公报[1]
(第五号)
——全区人口受教育情况
保定市清苑区统计局
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根据保定市清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各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3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080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08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0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96人上升为58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547人上升为97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490人下降为465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852人上升为284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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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15岁以上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5年,其中男性平均受教育年限9.1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8.8年。

各乡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乡镇有1个,其余乡镇均在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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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7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289人,文盲率[4]由2.23%下降为1.73%,下降0.5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  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