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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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 2020 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三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三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 发〔2019〕24 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自治 区人民政府和柳州市人民政府以及三江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3215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724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4294人,增长8.17%,年平均增长率为0.79%。全县共有15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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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02080户,集体户1809户,家庭户人口为 309811人,集体户人口为1172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 人,比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人减少0.3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侗族人口为181145人,占56.33%,汉族人口为49231人,占15.31%;其它少数民族人口为91162人,占28.35%,其中壮族人口为18222人,占5.67%。
四、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6203人,占51.69 %;女性人口为155335人,占 48.3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与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59相比增长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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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79026人,占24.57%;15-59岁人口为186509人,占5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003人, 占17.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44359人,占13.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 增长0.3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 1.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 上人口的比重增长2.8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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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6874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1376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99516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33811 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 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地区人口普查相比,每 10 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2789 人增长为 5240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6093 人增长为 6639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25269 人增长为 30906 人;拥有 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44590 人减少为 4155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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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口中,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 7.06 年增加至 7.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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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文盲人口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20684 人,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 少 5748 人,文盲率[8]由 8.89%减少为 6.43%,减少 2.46 个百 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91236 人,占 28.3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230302 人,占 71.62%。与 2010 年第六 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47135 人,乡村人口减 少 22841 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 13.54 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 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 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本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 岁人口为 84135 人,16-59 岁人口为 181400 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 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 年,初中=9 年,高中=12 年,大专及以上=16 年。
[8]文盲率是指 15 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