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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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灵川县统计局

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灵川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川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4227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08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944人,增长20.51%,年平均增长率为1.88%。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县共有12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县 422776 100.00 100.00
灵川镇 167076 39.52 32.85
大圩镇 46521 11.00 13.17
定江镇 42304 10.01 8.59
三街镇 15208 3.60 4.50
潭下镇 27964 6.61 7.81
九屋镇 21648 5.12 -
灵田镇 43773 10.35 9.54
潮田乡 20128 4.76 5.69
大境瑶族乡 8966 2.12 2.78
海洋乡 16908 4.00 5.25
兰田瑶族乡 3742 0.89 1.30
公平乡 8538 2.02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36049户,集体户8363户,家庭户人口为388829人,集体户人口为3394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2人减少0.1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86915人,占91.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5861人,占8.48%,其中壮族人口为15743人,占3.7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0585人,增长18.5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359人,增长46.36%,其中壮族人口增加6914人,增长78.31%。

四、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8993人,占51.80%;女性人口为203783人,占48.2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32相比下降1.86。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1.80 48.20 107.46
灵川镇 49.68 50.32 98.73
大圩镇 51.24 48.76 105.08
定江镇 51.46 48.54 106.01
三街镇 53.15 46.85 113.45
潭下镇 51.68 48.32 106.96
九屋镇 51.53 48.47 106.33
灵田镇 61.05 38.95 156.76
潮田乡 51.74 48.26 107.21
大境瑶族乡 51.81 48.19 107.50
海洋乡 51.03 48.97 104.20
兰田瑶族乡 52.19 47.81 109.17
公平乡 50.68 49.32 102.75

五、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82891人,占19.61%;15-59岁人口为259656人,占61.42%;60岁及以上人口为80229人,占18.9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7892人,占13.6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5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4个百分点。

表3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19.61 61.42 18.98 13.69
灵川镇 21.74 62.83 15.42 10.88
大圩镇 20.75 57.38 21.87 16.02
定江镇 22.02 63.09 14.89 10.35
三街镇 19.08 53.75 27.17 19.30
潭下镇 17.65 55.47 26.87 19.98
九屋镇 18.90 53.15 27.96 20.36
灵田镇 9.84 78.48 11.68 8.55
潮田乡 20.29 54.61 25.10 18.32
大境瑶族乡 16.89 55.70 27.41 20.01
海洋乡 20.25 53.73 26.02 19.07
兰田瑶族乡 15.21 55.34 29.45 22.26
公平乡 20.71 53.98 25.31 19.58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53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0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92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71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765人上升为1384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757人上升为1396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650人下降为380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308人下降为24060人。

表4各乡(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县 13846 13961 38064      24060
灵川镇 15566 20964 34387     18990
大圩镇 3914 8557 43262     32568
定江镇 9030 14372 41076 24846
三街镇 3288 12546 46620 28202
潭下镇 3358 12881 49077 25912
九屋镇 3575 8486 44900 32239
灵田镇 51543 5428 21264 16078
潮田乡 3423 6444 49155 29158
大境瑶族乡 4272 6536 43988 34040
海洋乡 3342 7837 44251 32085
兰田瑶族乡 4276 8151 37012 38562
公平乡 3701 8199 40080 35008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93年。

表5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 县 9.93
灵川镇 10.71
大圩镇 8.41
定江镇 9.60
三街镇 8.89
潭下镇 8.96
九屋镇 8.45
灵田镇 12.62
潮田乡 8.40
大境瑶族乡 8.17
海洋乡 8.27
兰田瑶族乡 7.90
公平乡 8.16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86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03人,文盲率[8]由2.50%下降为1.86%,下降0.64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0194人,占49.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2582人,占50.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6660人,乡村人口减少14716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14.51个百分点。

图2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2010年九屋镇、公平乡尚未成立,之后青狮潭镇分立为九屋镇和公平乡,2010年青狮潭镇常住人口为29852人。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86953人,16-59岁人口为255594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