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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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临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1]

桂林市临桂区统计局

桂林市临桂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桂林市临桂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3]为5551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399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11115人,增长25.03%,年平均增长率为2.26%。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区共有11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177429户,集体户7033户,家庭户人口为505840人,集体户人口为4926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0.8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85176人,占87.4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9933人,占12.60%,其中壮族人口为34796人,占6.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79293人,增长16.3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31822人,增长45.50%;其中壮族人口增加17182人,增长49.38%。

四、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1516人,占50.71%;女性人口为273593人,占49.2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7相比下降7.97。

五、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12521人,占20.27%;15-59岁人口为348056人,占62.70%;60岁及以上人口为94532人,占17.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440人,占12.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16.2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69.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13.9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9.7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063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9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981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2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83人上升为145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48人上升为1332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217人下降为323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524人下降为26707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2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1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增加3320人,文盲率[8]由4.47%下降为4.17%,下降0.3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8818人,占57.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6291人,占42.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119339人,乡村人口324655人,城镇人口比重增加30.55个百分点。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18949人,16-59岁人口为341628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