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一号)
—— 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详实的普查数据,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 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4]为394593人。
二、人口变化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663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2037人,下降2.96%。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110330户,集体户7673户,家庭户人口为355690人,集体户人口为389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9人减少1.0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全区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含居住在城区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二号)
—— 地区人口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7个镇(街道)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7个镇(街道)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街道)有2个,1万人到10万人的镇(街道)有5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58.69%。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7个镇(街道)中,香洲街道、凤山街道人口增加,分别增加15621人、16170人。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香洲街道、凤山街道所占比重上升,分别上升4.76、4.79个百分点;新港街道、马宫街道、红草镇、东涌镇和捷胜镇的人口所占比重下降,分别下降2.06、0.33、2.31、0.66和4.2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指各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三号)
——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7个镇(街道)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05111人,占51.98%;女性人口为189482人,占48.0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上升为108.25。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7个镇(街道)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街道)有3个,在105-110之间的镇(街道)有3个,在105以下的镇(街道)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指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委和外籍人员。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四号)
——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7个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人口为 82500 人,占20.91% ;15-59岁人口为257852人,占65.35%;60岁以上人口为54241人,占13.7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560人,占9.52%。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2.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36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65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7个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镇(街道)有2个,在60%-65%之间的镇(街道)有4个,在60%以下的镇(街道)有1个。
7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个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指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委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87338人,16-59岁人口为253014人。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五号)
—— 人口受教育程度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7个镇(街道)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01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17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56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3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生文化程度的由5619人上升为1140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037人下降为156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398人下降为318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541人上升为28207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3年提高至9.40年。
7个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街道)有3个,在9年以下的镇(街道)有4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第六号)
——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汕尾市城区统计局
汕尾市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22305人,占81.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2288人,占18.32%。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806人,乡村人口减少1884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0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3]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72649,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01634人,流动人口为71015人,外省流入人口为24263人,省内流动为46752人。
与2010年我区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5]增加99463人,增长135.9%;流动人口增加37478人,增长111.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城区内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低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