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统计局、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台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907744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41095 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3351人,下降3.54%,年平均下降率为0.36%。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309882户,集体户8734户,家庭户人口为859530人,集体户人口为4821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减少0.41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台山市17个镇(街)中,人口超过3万人的镇(街)有15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街)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2]比重为46.05%。
分区域[3]看,北部产城融合中心的镇(街)人口为536518人,占59.10%;东南部战略湾区中心的镇(街)人口为149506人,占16.47%;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的镇(街)人口为221720人,占24.43%。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7个镇(街)中,有2个镇(街)人口增加。人口增长的2个镇(街)依次为:台城街道、水步镇 ,分别增加65519、1781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北部产城融合中心镇(街)人口所占比重上升6.54个百分点,东南部战略湾区中心镇(街)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47个百分点,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镇(街)人口所占比重下降5.07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北部产城融合中心镇(街)包括台城街道、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白沙镇、三合镇、冲篓镇;东南部战略湾区中心镇(街)包括斗山镇、都斛镇、赤溪镇、广海镇;西南部旅游集散中心镇(街)包括端芬镇、海宴镇、汶村镇、深井镇、北陡镇、川岛镇。
[4]指各镇(街)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463992人,占51.11 %;女性人口为443752人,占48.8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5上升为104.56。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7个镇(街)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街)有4个,在105-110之间的镇(街)有3个,在105以下的镇(街)有10个。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3]岁人口为131565人,占14.49%;15-59岁人口为566742人,占62.44%;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9437人,占23.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9601人,占16.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0.8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0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59个百分点。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7个镇(街)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镇(街)有1个,在60%-65%之间的镇(街)有9个,在60%以下的镇(街)有7个。
17个镇(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 15个镇(街)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140216人,16-59岁人口为558091人。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7个镇(街)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130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40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54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075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645人上升为675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516人上升为2137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557下降为 391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7942人下降为25420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7年提高至9.50年。
17个镇(街)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镇(街)有1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镇(街)有7个,9年以下的镇(街)有9个。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9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873人,文盲率[4]由1.79%下降为0.99%,下降0.8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市内17个镇(街)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台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3266人,占47.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74478人,占52.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411人,乡村人口减少7176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77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23027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6618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568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2699人,增长102.15%。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7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7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