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1]
东山县统计局
东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19〕81号)、《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东山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东政综[2020]2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 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21951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150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006人,增长3.79%,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 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67347户,集体户1715户,家庭户人口为212096人,集体户人口为74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1089人,占50.61%;女性人口为108422人,占49.3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2.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1.1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0211人,占18.32%;15-59岁人口为137684人,占62.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41616人,占18.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155人,占13.2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4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7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5个百分点。
- 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31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6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4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1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115人上升为834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20人上升为112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954人下降为3256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464人下降为35596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8.70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0.62年。
六、城乡[7]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1511人,占64.4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8000人,占35.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715人,乡村人口减少2770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45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8]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4182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9477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 42139人,16-59岁人口为 13575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本县无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