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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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统计局

台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9〕368号)和《台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台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台政综〔2020〕2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区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41181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689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35072人,下降7.85%。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44594户,集体户13055户;家庭户人口371427人,集体户人口4039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5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4人减少0.1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204299人,占49.61%;女性人口207520人,占50.3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98.4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61728人,占14.99%;15-59岁人口267714人,占65.01%;60岁及以上人口82377人,占20.0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57248人,占13.9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1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11680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9675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060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6442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8227人上升为2836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9449人下降为234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581人下降为257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5555人上升为15644人。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11.79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83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116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7]由0.69%下降为0.28%,下降0.41个百分点。

六、流动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237091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93525人,流动人口14356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64947人,16-59岁人口264495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