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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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区统计局

八公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19〕8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淮府〔2020〕20号)、《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淮八府〔2020〕4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区常住人口[2]为11822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75993人相比,减少57772人,下降32.83%,年平均下降3.9%。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48301户,集体户1396户,家庭户人口为114389人,集体户人口为383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71人减少0.34人。

三、乡镇(街道)人口

各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2万以上的乡镇(街道)有3个,在1万至2万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个,少于1万的乡镇(街道)有1个。

表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乡镇(街道) 常住人口数 比  重[4]
全   区 118221 100.0
新庄孜街道 30330 25.66
土坝孜街道 24969 21.12
毕家岗街道 18145 15.35
八公山镇 12510 10.58
山王镇 32216 27.25
 妙山林场 51 0.04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7440人,占48.59%;女性人口为60781人,占51.41%。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1下降为94.5。

表2 分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乡镇(街道)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区 48.59 51.41 94.50
新庄孜街道 47.91 52.09 91.96
土坝孜街道 48.53 51.47 94.30
毕家岗街道 48.92 51.08 95.76
八公山镇 49.82 50.18 99.27
山王镇 48.61 51.39 94.59
妙山林场 47.06 52.94 88.89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497人,占12.26%;15-59岁人口为74092人,占62.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632人,占25.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057人,占18.66%。0-15岁人口为15509人,占13.12%;16-59岁人口为73080人,占61.82%。全区0-15岁人口为15509   人,16-59岁人口为7308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43个百分点。

表3  分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乡镇(街道)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区 12.26 62.67 25.07 18.66
新庄孜街道 11.59 63.41 25.00 17.64
土坝孜街道 13.70 65.10 21.20 14.99
毕家岗街道 9.71 63.53 26.76 20.36
八公山镇 13.76 60.93 25.31 19.48
山王镇 12.65 60.31 27.04 21.16
妙山林场 7.84 54.90 37.26 29.41

六、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4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49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82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32人上升为94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519人下降为1734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664人下降为4396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19617人上升为21000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8.81年提高至9.41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1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911人,文盲率[6]由7.00%下降为2.89%,下降4.12个百分点。

七、城乡[7]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2614人,占95.2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607人,占4.7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47712人,乡村人口减少1006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16 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8]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3948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为28500人,流动人口为1098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18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80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370人,增长15.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6378人,增长28.83%;流动人口减少1008人,下降8.4%。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指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 城镇、乡村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城乡划分的规定》划分的。

[8]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