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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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德兴市统计局
德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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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德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市常住人口[3]总数为29359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320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95人,增长0.13%。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92778户,集体户2918户,家庭户人口为271732人,集体户人口为218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3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2317人,占总人口的51.88%;女性人口为141279人,占总人口的48.1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44上升为107.81,提高了0.37。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2115人,占总人口的21.16%;15-59岁人口为177343人,占总人口的60.40%;60岁及以上人口为54138人,占总人口的18.4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7893人,占总人口的12.9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8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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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19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24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03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4359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026人上升为858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806人上升为1575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943人上升为3475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522人下降为3213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7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57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13050人,文盲率[6]由7.65%下降为1.98%。

六、城乡[7]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83621人,占总人口的62.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9975 人,占总人口的37.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5455人,乡村人口减少了3506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2.01个百分点,首次超过6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7163人,16-59岁人口为172295人。

[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