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选择区域:>>

寻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寻乌县统计局

寻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全县常住人口[3]总数为280219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820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7988人,下降2.77%。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84593户,集体户2559户,家庭户人口为265037人,集体户人口为151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2人减少0.69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5362人,占总人口的51.87%;女性人口为134857人,占总人口的48.1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1.90。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63525人,占总人口的22.67%;15-59岁人口为172997人,占总人口的61.74%;60岁及以上人口为43697人,占总人口的15.5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258人,占总人口的10.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9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5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280219 100.00
0-14岁 63525 22.67
15-59岁 172997 61.74
60岁及以上 43697 15.59
其中:65岁及以上 30258 10.80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64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99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178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145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80人上升为772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977人上升为14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986人下降为3989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691人下降为2788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4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806人,文盲率[7]由3.80%下降为0.76%。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1305人,占总人口的50.4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8914人,占总人口的49.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1807人,乡村人口减少4979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9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67605人,16-59岁人口为168917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