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柏乡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2]为16876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90225人相比,减少21464人,下降11.28%。
全县共有家庭户[3]51805户,集体户693户,家庭户人口为164896人,集体户人口为386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3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5134人,占50.45 %;女性人口为83627人,占49.5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8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1.7。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835人,占21.83%;15-59岁人口为94521人,占56.01%;60岁及以上人口为37405人,占22.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7328人,占16.1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19 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38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8.16 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08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36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206人上升为716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25人下降为1106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834人下降为435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995人上升为2569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由8.57年提高至8.9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63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982人,文盲率[5]由4.53%下降为3.93%,下降0.6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7541人,占45.9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1220人,占54.0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074人,乡村人口减少4553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7.8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