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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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勉县统计局

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基本情况

(一)全县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3449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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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增减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8123人相比,减少43188人,下降11.13%。年平均增长率为-1.17%。

(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43480户,集体户1732户,家庭户人口为336633人,集体户人口为83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9减少0.64人。

二、常住人口地区分布情况

(一)地区人口

18个镇(办)中,人口超过2万的镇(办)有4个,在2万至1万之间的镇有9个,少于1万的镇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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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8个镇(办)中,除勉阳街道办事处增加12221人和定军山镇增加3504人外,其余镇人口均有所下降。

三、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一)全县人口性别比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4319人,占50.54%;女性人口为170616人,占49.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44下降为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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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人口性别比构成

18个镇(办)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 以下的镇(办)有6 个,在103 至 105之间(含103,不含105)的镇有4个,在105 至 109之间(含105,不含109)的镇有 5个,在109及以上的镇有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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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一)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48609人,占14.09%;15-59岁人口为204756人,占59.36%;60岁及以上人口为91570人,占26.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115人,占19.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6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5.7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10.0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7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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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8个镇(办)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65%之间的镇(办)有4个,在60%以下的镇有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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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

(一)全县常住人口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13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9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980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16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407人增加为786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071人下降为138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331人下降为4053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356人下降为24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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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27年提高至8.74年。

六、常住人口城乡情况

(一)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77100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51.3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7835人,占常住人口48.6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999人,乡村人口减少6518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1.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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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4941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241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700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7304人,增长123.47%。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镇(办)且户口在本镇(办)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镇(办)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镇(办)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镇(办)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指各镇(办)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6]0-15岁人口为51412人,16-59岁人口为201953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