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952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15170人,下降14.2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32595户,集体户7227户,家庭户人口为639178人,集体户人口为560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5251人,占51.10%;女性人口为339988人,占48.9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17相比下降5.6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1656人,占27.57%;15-59岁人口为369740人,占53.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3843人,占19.25%(其中65岁及以上103196人,占14.84%)。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 |
总计 | 695239 | 100 |
0-14岁 | 191656 | 27.57 |
15-59岁 | 369740 | 53.18 |
60岁及以上 | 133843 | 19.2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03196 | 14.84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5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14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98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4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47上升为68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91上升为213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53下降为330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119上升为2781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6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777人,文盲率【5】为1.69%。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6424人,占45.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8815人,占5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1995人,乡村人口减少20716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8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无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的占比。
【6】城镇乡村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泌阳县统计局
泌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952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15170人,下降14.2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32595户,集体户7227户,家庭户人口为639178人,集体户人口为560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5251人,占51.10%;女性人口为339988人,占48.9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17相比下降5.6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1656人,占27.57%;15-59岁人口为369740人,占53.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3843人,占19.25%(其中65岁及以上103196人,占14.84%)。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 |
总计 | 695239 | 100 |
0-14岁 | 191656 | 27.57 |
15-59岁 | 369740 | 53.18 |
60岁及以上 | 133843 | 19.2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03196 | 14.84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5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14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98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4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47上升为68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91上升为213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53下降为330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119上升为2781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6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777人,文盲率【5】为1.69%。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6424人,占45.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8815人,占5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1995人,乡村人口减少20716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8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无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的占比。
【6】城镇乡村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泌阳县统计局
泌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952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15170人,下降14.2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232595户,集体户7227户,家庭户人口为639178人,集体户人口为560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5251人,占51.10%;女性人口为339988人,占48.9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10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17相比下降5.6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1656人,占27.57%;15-59岁人口为369740人,占53.1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3843人,占19.25%(其中65岁及以上103196人,占14.84%)。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 |
总计 | 695239 | 100 |
0-14岁 | 191656 | 27.57 |
15-59岁 | 369740 | 53.18 |
60岁及以上 | 133843 | 19.2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03196 | 14.84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0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7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35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14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98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40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47上升为68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991上升为213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53下降为3306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119上升为2781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4】为9.6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777人,文盲率【5】为1.69%。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16424人,占45.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8815人,占54.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1995人,乡村人口减少20716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7.8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无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的占比。
【6】城镇乡村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泌阳县统计局
泌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