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全区常住人口为58220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40485人,增长7.47%,年平均增长率为0.72%。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236835户,集体户9995户,家庭户人口为550440人,集体户人口为317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0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46594人,占93.9%;蒙古族人口为22922人,占3.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2690人,占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1847人,增长6.19%;蒙古族人口增加6051人,增长35.87%;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587人,增长25.61%。
四、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93640人,占50.44%;女性人口为288566人,占49.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1.7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6.26相比下降4.50。
五、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9502人,占13.66%;15岁-59岁人口为398119人,占68.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4585人,占17.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0548人,占12.1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2个百分点,15岁-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03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1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2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43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54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240人增加为2054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8213人减少为179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115人减少为333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141人减少为17613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45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5]由5.08%下降为4.03%,下降1.05个百分点。
九、城乡人口[6]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13117人,占70.9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9089人,占29.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959人,乡村人口减少3947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9.46个百分点。
十、流动人口[7]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8]为34152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9]为191386人,流动人口为150142人。流动人口中,跨自治区流入人口为34331人,自治区内流动人口为115811人。
注释:
[1]本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8]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