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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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统计局

个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 419314人。10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3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1 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街道)合计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71.45%。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419314

100.00

100.00

城区街道办

174369

41.58

37.92

沙甸街道办

17931

4.28

4.12

大屯街道办

74921

17.87

16.94

锡城街道办

24189

5.77

6.47

鸡街镇

50326

12.0

12.35

老厂镇

12886

3.07

4.68

卡房镇

33587

8.01

9.61

蔓耗镇

6017

1.43

1.85

贾沙乡

16049

3.83

3.84

保和乡

9039

2.16

2.21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39585户,集体户7818户,家庭户人口为364759人,集体户人口为545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2人下降0.41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33867人,占总人口的55.7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5447人,占总人口的44.23%。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15740人,占总人口的51.45%;女性人口为203574人,占总人口的48.5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5.9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71下降3.73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0401人,占总人口的16.79%;15-59岁人口为271007人,占总人口的64.63%;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906人,占总人口的18.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53628人,占总人口的12.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2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7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784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6025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6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850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377人上升为114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01人下降为1436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129人上升为3472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251人下降为30647 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7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文盲人口25447人相比,文盲率由6.66%下降为2.79%,下降3.87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10521人,占总人口的74.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8793人,占总人口的25.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35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75616人,16-59岁人口为26579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