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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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垣曲县统计局

垣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垣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垣政发〔2020〕2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1977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1018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33246人,下降14.39%,年平均增长率-1.5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4535户,集体户2279户,家庭户人口为184320人,集体户人口为134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人减少0.8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1996人,占51.57%;女性人口为95776人,占48.4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94相比下降了1.4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31383人,占15.87%;15-59岁人口为125921人,占63.67%;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468   人,占20.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6921人,占13.6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8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0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9.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3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76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947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1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613人上升为1493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853人上升为1909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052人下降为452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6123人下降为13725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9.72年上升至10.6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2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1668人,文盲率[7]由1.52%下降为0.62%,下降0.9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679人,占56.4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6093人,占43.5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9757人,乡村人口减少了5300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6.6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33180人,16-59岁人口为124124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