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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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2020年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池市宜州区统计局

2021年6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主要数据[1]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3]为54935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58611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252人,下降1.66%,年平均增长率为-0.17%。

全区共有16个乡(镇),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乡(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宜州区

549359

100.00

100.00

庆远镇

230235

41.91

27.90

三岔镇

9357

1.70

2.52

洛西镇

17966

3.27

3.83

怀远镇

23325

4.25

5.60

德胜镇

36020

6.56

7.65

石别镇

24311

4.43

5.09

北山镇

23580

4.29

5.20

刘三姐镇

25645

4.67

6.05

洛东镇

14827

2.70

3.35

祥贝乡

11031

2.00

2.33

屏南乡

15331

2.79

3.06

福龙瑶族乡

24091

4.39

5.79

北牙瑶族乡

39097

7.11

9.21

同德乡

14373

2.62

3.22

安马乡

14585

2.65

2.87

龙头乡

25585

4.66

6.33

二、户别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81354户,集体户7704户,家庭户人口为493023人,集体户人口为5633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7人减少0.65人。

三、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0130人,占16.4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59229人,占83.59%,其中壮族人口为403765人,占73.50%,瑶族人口为29062人,占5.2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380人,增长1.55%;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0632人,下降2.26%,其中壮族人口减少12494人,下降3.00%,瑶族人口减少1405人,下降4.61%。

四、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8048人,占50.61%;女性人口为271311人,占49.3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4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7相比下降3.79。

表2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宜州区

50.61

49.39

102.48

庆远镇

49.14

50.86

96.62

三岔镇

50.24

49.76

100.97

洛西镇

51.48

48.52

106.08

怀远镇

51.89

48.11

107.85

德胜镇

51.81

48.19

107.50

石别镇

51.85

48.15

107.70

北山镇

51.98

48.02

108.23

刘三姐镇

52.24

47.76

109.36

洛东镇

50.97

49.03

103.95

祥贝乡

51.86

48.14

107.74

屏南乡

49.44

50.56

97.79

福龙瑶族乡

52.04

47.96

108.51

北牙瑶族乡

51.89

48.11

107.87

同德乡

52.31

47.69

109.67

安马乡

51.47

48.53

106.06

龙头乡

51.71

48.29

107.10

五、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20057人,占21.85%;15-59岁人口为322229人,占58.6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7073人,占19.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6944人,占14.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5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3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79个百分点。

表3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宜州区

21.85   

58.66   

19.49   

14.01   

庆远镇

19.92

64.64

15.44

10.97

三岔镇

18.42

51.96

29.62

21.89

洛西镇

23.29

51.12

25.59

17.76

怀远镇

21.29

57.06

21.65

15.35

德胜镇

22.64

56.84

20.52

14.90

石别镇

22.25

57.75

20.00

14.08

北山镇

24.76

55.48

19.76

14.21

刘三姐镇

22.35

55.33

22.32

16.08

洛东镇

21.05

52.32

26.63

19.01

祥贝乡

21.48

50.24

28.28

21.61

屏南乡

22.78

49.89

27.33

19.92

福龙瑶族乡

23.78

53.63

22.59

16.61

北牙瑶族乡

26.57

53.07

20.36

14.93

同德乡

23.86

53.99

22.15

15.74

安马乡

20.51

56.24

23.25

17.44

龙头乡

26.05

53.46

20.49

14.51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15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143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38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843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147人上升为949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588人上升为111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016人下降为3528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308人下降为32481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由8.21年提高至9.04年。

表4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宜州区

9.04

庆远镇

10.58

三岔镇

7.42

洛西镇

7.96

怀远镇

8.12

德胜镇

8.31

石别镇

8.27

北山镇

8.18

刘三姐镇

7.56

洛东镇

8.34

祥贝乡

7.35

屏南乡

7.56

福龙瑶族乡

7.69

北牙瑶族乡

7.67

同德乡

7.97

安马乡

7.36

龙头乡

7.61

八、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1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39人,文盲率[8]由3.57%下降为3.31%,下降0.26个百分点。

九、城乡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9]的人口为235908人,占42.9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3451人,占57.0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0185人,乡村人口减少79437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28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27517人,16-59岁人口为314769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