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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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灵武市人口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总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29415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1677人相比,增加32479人,增长12.41%,年平均增长率为1.18%。

图1-1 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97798户,集体户12347户,家庭户人口为256314人,集体户人口为3784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52人。

表1-1各乡镇(街道)户别数及户别人口数

单位:户、人
地 区

户 数

人 数

合 计

家庭户

集体户

合 计

家庭户

集体户

灵武市

110145

97798

12347

294156

256314

37842

城区街道

47420

45415

2005

133309

125595

7714

东塔镇

10828

10459

369

29409

28413

996

郝家桥镇

8464

8423

41

25185

25037

148

崇兴镇

7729

7668

61

19310

19165

145

宁东镇

22420

13953

8467

50721

30588

20133

马家滩镇

1441

876

565

6915

1951

4964

临河镇

1613

1342

271

3384

2848

536

梧桐树乡

4325

4316

9

9684

9658

26

白土岗乡

2777

2479

298

9207

6795

2412

灵武农场

3128

2867

261

7032

6264

768

四、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62282人,占55.1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1874人,占44.83%,其中回族人口为130668人,占44.4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0814人,增长14.7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665人,增长9.70%,其中回族人口增加11489人,增长9.6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灵武市常住人口包括1个城区街道办、9个乡镇和1个灵武农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乡镇(街道)人口

分十个乡镇(街道)看,城区街道人口为133309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5.32%;东塔镇人口为29409人,占10.00%;郝家桥镇人口为25185人,占8.56 %;崇兴镇人口为19310人,占6.56 %;梧桐树乡人口为9684人,占3.29%;白土岗乡人口为9207人,占3.13%;马家滩镇人口为6915人,占2.35%;临河镇人口为3384人,占1.15%;宁东镇人口为50721人,占17.24%;灵武农场人口为7032人,占2.39%。

表2-1 各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灵武市 294156 100.00 100.00
城区街道 133309 45.32 20.20
东塔镇 29409 10.00 8.42
郝家桥镇 25185 8.56 12.42
崇兴镇 19310 6.56 15.75
宁东镇 50721 17.24 18.57
马家滩镇 6915 2.35 3.30
临河镇 3384 1.15 6.39
梧桐树乡 9684 3.29 7.84
白土岗乡 9207 3.13 3.30
灵武农场 7032 2.39 3.80

二、乡镇、街道人口变化

十个乡镇(街道),人口比重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区街道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5.12个百分点,东塔镇人口所占比重上升1.58个百分点,郝家桥镇、崇兴镇、马家滩镇、临河镇、梧桐树乡、白土岗乡、宁东镇、灵武农场人口所占比重分别下降3.86、9.19、0.95、5.24、4.55、0.17、1.33、1.41个百分点。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个乡镇(街道)中,人口增加的是:城区街道增加80446人;东塔镇增加736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街乡的常住人口占全灵武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0984人,占54.73%;女性人口为133172人,占45.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20.8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性别比124.38相比,下降3.50个百分点。

图3-1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二、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十个乡镇(街道)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2]以下的乡镇(街道)有1个,是城区街道;在103至107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个,分别是郝家桥镇、崇兴镇;在107以上的乡镇(街道)有7个,分别是东塔镇、梧桐树乡、白土岗乡、马家滩镇、临河镇、宁东镇、灵武农场。

表3-1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灵武市

160984

133172

54.73

45.27

120.88

城区街道

66534

66775

49.91

50.09

99.64

东塔镇

15329

14080

52.12

47.88

108.87

郝家桥镇

12940

12245

51.38

48.62

105.68

崇兴镇

9928

9382

51.41

48.59

105.82

宁东镇

34709

16012

68.43

31.57

216.77

马家滩镇

5442

1473

78.70

21.30

369.45

临河镇

1826

1558

53.96

46.04

117.20

梧桐树乡

5045

4639

52.10

47.90

108.75

白土岗乡

5479

3728

59.51

40.49

146.97

灵武农场

3752

3280

53.36

46.64

114.3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103-107)是国际公认的人口性别比正常水平。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2]人口为55129人,占18.74%;15-59岁人口为204085人,占69.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4942人,占11.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236人,占8.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2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3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2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人口数
总  计 294156 100.00
0-14岁 55129 18.74
15-59岁 204085 69.38
60岁及以上 34942 11.88
其中:65岁及以上 25236 8.58

二、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10个乡镇(街道)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乡镇(街道)有6个,分别是城区街道、东塔镇、马家滩镇、白土岗乡、临河镇、宁东镇,在60%-65%之间的乡镇(街道)有4个,分别是郝家桥镇、崇兴镇、梧桐树乡、灵武农场。

8个乡镇(街道)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以上。

表4-2  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灵武市 18.74 69.38 11.88 8.58
城区街道 23.22 66.96 9.82 7.14
东塔镇 22.37 65.86 11.76 8.20
郝家桥镇 19.51 61.75 18.74 14.17
崇兴镇 14.23 61.19 24.58 18.61
宁东镇 12.09 83.46 4.46 2.78
马家滩镇 3.93 90.86 5.21 3.51
临河镇 10.17 71.99 17.85 12.68
梧桐树乡 9.12 63.16 27.73 18.93
白土岗乡 16.11 70.19 13.71 10.10
灵武农场 11.66 63.44 24.90 18.3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0-15岁人口为58571人,16-59岁人口为200643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52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1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77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46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011增至1547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516人增至1433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418人减少为3256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502人减少为24294人。

表5-1 各乡镇(街道)人口受教育情况

单位:人
地 区 大学(大专及以上) 高中(含中专)
灵武市 45523 42180 95776 71463
城区街道 22417 22895 43336 27600
东塔镇 2936 3736 11256 7201
郝家桥镇 755 1158 7967 10883
崇兴镇 715 1527 5771 7153
宁东镇 13822 8434 15039 9283
马家滩镇 2111 1243 2251 987
临河镇 560 408 1113 831
梧桐树乡 402 578 3727 3137
白土岗乡 1140 674 2747 2920
灵武农场 665 1527 2569 1468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2]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96年提高至9.63年。

十个乡镇(街道)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9.63年(全市水平)以上的街乡有3个,分别是城区街道、马家滩镇、宁东镇。

表5-2 各乡镇(街道)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3]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灵武市 9.63 10.27 8.84
城区街道 10.37 10.8 9.96
东塔镇 9.19 9.59 8.75
郝家桥镇 7.04 7.7 6.34
崇兴镇 6.87 7.84 5.86
宁东镇 10.99 11.52 9.72
马家滩镇 11.13 11.7 8.89
临河镇 9.12 9.9 8.21
梧桐树乡 7.11 7.84 6.31
白土岗乡 8.14 9.21 6.45
灵武农场 9.21 9.94 8.39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1293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506人,文盲率[4]由5.90%下降为4.40%,下降1.5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2010年无法测算分街乡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常住人口比例。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灵武市统计局

灵武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灵武市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0920人,占68.3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3236人,占3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944人,乡村人口减少4246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16个百分点。

图6-1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城乡人口构成

二、流动人口[3]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4]173523人,流动人口为173523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9703人,区内流动人口为143820人。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86608人,增长99.6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