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城县统计局
江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11033人。7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3万人的有1个(勐烈镇),人口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1个(康平镇),人口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3个(整董镇、曲水镇、嘉禾乡),人口少于1万人的有2个(宝藏镇、国庆乡)。其中,人口居前2位的勐烈镇、康平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4.12%。(详见下表)
各乡(镇)人口
地 区 | 2020年常住人口数(人) | 2020年分乡(镇)占全县比重(%) |
江城县 | 111033 | 100.00 |
勐烈镇 | 38220 | 34.42 |
整董镇 | 10142 | 9.13 |
曲水镇 | 13366 | 12.04 |
宝藏镇 | 7243 | 6.52 |
康平镇 | 21873 | 19.71 |
国庆乡 | 9675 | 8.71 |
嘉禾乡 | 10514 | 9.47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6542户,集体户806户,家庭户人口为106515人,集体户人口为45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7人减少0.66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006人,占总人口的24.3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4027人,占总人口的75.68%。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8766人,占总人口的52.93%;女性人口为52267人,占总人口的47.0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2.43,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60上升1.83个百分点。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029人,占总人口的19.84%;15-59岁人口为72471人,占总人口的65.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533人,占总人口的14.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222人,占总人口的10.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4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82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2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4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061人上升为762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084人上升为794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326人上升为281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692人下降为40904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31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3634人,文盲率由9.01%下降为6.59%,下降了2.4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5181人,占总人口的40.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852人,占总人口的59.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786人,乡村人口减少2029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11.69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23185人,16-59岁人口为71315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