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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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2]为 41092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7095人相比,增加123834人,增长43.13%,年平均增长3.65%。

7个镇(街道)园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5个,少于5万人的有2个。

表一  各镇(街道)园区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 比重
2020年 2010年
嵩明县 410929 100.00 100.00
嵩阳街道 96027 23.37 40.04
杨桥街道 50433 12.27 ——
小街镇 62629 15.24 21.61
杨林镇 62876 15.30 21.73
牛栏江镇 42600 10.37 16.62
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12248 2.98 ——
云南省嵩明职业教育基地 84116 20.47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08598户,集体户26443户,家庭户人口为305211人,集体户人口为1057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59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8707人,占总人口的50.79%;女性人口为202222人,占总人口的49.2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6下降为 103.21。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0127人,占总人口的14.63%;15-59岁人口为299569人,占总人口的72.90%;60岁及以上人口为51233人,占总人口的12.4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8369人,占总人口的9.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9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0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968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9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07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857人上升为2482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348人上升为96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197人下降为3112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708人下降为24597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9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13458人,减少1531人,文盲率[4]由4.69%下降为2.90%,下降1.79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5]的人口为220650人,占总人口的53.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0279人,占总人口的46.30%。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0-15岁人口为65562人,16-59岁人口为294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