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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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统计局

武宣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武宣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任务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3403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253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2941人,下降3.66%,年平均下降0.37%。

全县共有10个乡镇,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如下: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114755户,集体户2684户,家庭户人口为324528人,集体户人口为1578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人少0.60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1114人,占32.6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9198人,占67.35%,其中壮族人口为226576人,占66.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216人,增长0.19%;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3157人,下降5.43%,其中壮族人口减少14501人,下降6.02%。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6778人,占51.95%;女性人口为163534人,占48.0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比109.29,下降1.19。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83854人,占24.64%;15-59岁人口为195125人,占57.34%;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333人,占18.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669人,占13.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7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8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41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0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06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812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53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由3307人上升为64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447人上升为108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8450人下降为4646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988下降为24546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2年提高至9.32年。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84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011人,粗文盲率[8]由2.51%下降为1.42%,下降1.09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1671人,占44.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8641人,占55.4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902人,乡村人口减少5184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6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88657人,16-59岁人口为190322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