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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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安岳县统计局

安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5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95093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90408人,下降16.68%,年平均下降率为1.81%。

46个乡镇(街道)中,常住人口超过4万人的乡镇(街道)有5个,在2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8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乡镇(街道)有21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街道)有12个。常住人口排前五位的乡镇(街道)依次是岳城街道、岳阳镇、石羊镇、龙台镇、石桥街道,合计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33.29%。

表1 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单位:人、%

乡镇(街道) 常住人口 比重[3]
  岳城街道 114508 12.04
  石桥街道 40481 4.26
  岳阳镇 62734 6.60
  鸳大镇 11975 1.26
  通贤镇 28863 3.04
  龙台镇 47955 5.04
  姚市镇 18371 1.93
  林凤镇 15089 1.59
  毛家镇 8994 0.95
  永清镇 27493 2.89
  永顺镇 14979 1.58
  石羊镇 50841 5.35
  两板桥镇 13583 1.43
  护龙镇 16045 1.69
  李家镇 32030 3.37
  元坝镇 16465 1.73
  兴隆镇 32801 3.45
  天林镇 17270 1.82
  镇子镇 23795 2.50
  文化镇 21517 2.26
  周礼镇 38591 4.06
  驯龙镇 18268 1.92
  华严镇 13066 1.37
  卧佛镇 19409 2.04
  长河源镇 20565 2.16
  忠义镇 12569 1.32
  护建镇 13662 1.44
  南薰镇 12403 1.30
  思贤镇 8984 0.94
  清流镇 8007 0.84
  协和镇 11769 1.24
  朝阳镇 10701 1.13
  乾龙镇 12755 1.34
  大平镇 17255 1.81
  来凤乡 9851 1.04
  天马乡 8868 0.93
  云峰乡 9294 0.98
  岳新乡 8403 0.88
  东胜乡 7643 0.80
  高升乡 11706 1.23
  横庙乡 9319 0.98
  白塔寺乡 14491 1.52
  双龙街乡 9847 1.04
  合义乡 8870 0.93
  千佛乡 11333 1.19
  拱桥乡 7521 0.79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 402117户,集体户4613户,家庭户人口为924931人,集体户人口为260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人减少0.70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8209人,占50.29%;女性人口为472730人,占49.71%。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9下降为101.16。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 中,0—14岁[5]常住人口为176941人,占18.61%;15—59岁常住人口为490145人,占51.54%;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283853人,占29.85%,其中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228268人,占24.00%。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常住人口的比重减少1.16个百分点,15—59岁常住人口的比重减少9.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比重增加10.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比重增加11.13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90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13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634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282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116人增加到44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6573人增加到947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6969人减少到3537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39499人减少到39206人。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6]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91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58年提高至7.91年。

七、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89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7964人,文盲率[7]由5.86%下降为5.15%,下降0.71个百分点。

八、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91881人,占30.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59058人,占69.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5233人,乡村人口减少25564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83个百分点。

九、人户分离人口[9]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50319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0-15岁人口为191811人,16-59岁人口为475275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