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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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统计局

涿鹿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

全县常住人口为294013 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3932人相比,减少39919人,下降11.95%,年平均增长率为-1.27%。

二、乡镇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有1个,2万人至10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1万人至2万人的乡镇有5个,少于1万人的乡镇有8个。

 

表1  各乡镇人口

单位:人、%
乡    镇 人口数 比重
全  县 294013 100.00
涿鹿镇 103979 35.37
张家堡镇 17350 5.90
武家沟镇 7802 2.65
五堡镇 20496 6.97
保岱镇 20428 6.95
矾山镇 17456 5.94
大堡镇 10160 3.46
河东镇 8482 2.88
东小庄镇 24427 8.31
辉耀镇 7372 2.51
大河南镇 7102 2.42
温泉屯镇 10397 3.54
蟒石口镇 6504 2.21
栾庄乡 12429 4.23
黑山寺乡 8156 2.77
卧佛寺乡 7587 2.58
谢家堡乡 3886 1.32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 131276户、集体户1876户;家庭户人口为285059人、集体户人口为89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17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38人减少0.21人。

表2  各乡镇平均家庭户规模
单位:人
乡    镇 平均家庭户规模
全    县 2.17
涿鹿镇 2.20
张家堡镇 2.19
武家沟镇 2.06
五堡镇 2.15
保岱镇 2.18
矾山镇 2.29
大堡镇 1.92
河东镇 2.27
东小庄镇 2.29
辉耀镇 1.98
大河南镇 1.98
温泉屯镇 2.19
蟒石口镇 2.29
栾庄乡 1.98
黑山寺乡 2.24
卧佛寺乡 2.01
谢家堡乡 2.37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0116人,占51.06%;女性人口为143897人,占48.9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32,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7.05个百分点 。

表3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乡  镇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1.06 48.94 104.32
涿鹿镇 49.08 50.92 96.38
张家堡镇 51.38 48.62 105.67
武家沟镇 53.38 46.62 114.52
五堡镇 51.56 48.44 106.45
保岱镇 53.04 46.96 112.97
矾山镇 50.86 49.14 103.50
大堡镇 52.96 47.04 112.60
河东镇 51.96 48.04 108.15
东小庄镇 52.78 47.22 111.76
辉耀镇 53.36 46.64 114.43
大河南镇 51.10 48.90 104.49
温泉屯镇 50.86 49.14 103.50
蟒石口镇 50.57 49.43 102.30
栾庄乡 52.53 47.47 110.66
黑山寺乡 52.08 47.92 108.70
卧佛寺乡 54.03 45.97 117.52
谢家堡乡 52.19 47.81 109.15

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49699人,占16.90%;15-59岁人口为169111人,占57.5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203人,占25.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322人,占17.80%。占65.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11.65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0.5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84个百分点。

表4  各乡镇人口年龄结构
单位:%
乡    镇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16.90 57.52 25.58 17.80
涿鹿镇 19.13 62.60 18.27 12.61
张家堡镇 13.79 58.36 27.85 18.78
武家沟镇 11.65 51.23 37.12 26.61
五堡镇 16.89 55.84 27.27 18.56
保岱镇 15.35 54.33 30.32 21.20
矾山镇 16.68 56.61 26.71 19.18
大堡镇 16.09 51.70 32.20 23.43
河东镇 16.33 54.77 28.90 20.94
东小庄镇 15.07 56.37 28.56 19.65
辉耀镇 15.67 50.80 33.53 23.02
大河南镇 16.11 54.55 29.34 19.77
温泉屯镇 17.29 58.52 24.19 16.40
蟒石口镇 17.00 53.23 29.77 20.54
栾庄乡 16.15 50.26 33.59 24.01
黑山寺乡 17.15 52.37 30.48 21.53
卧佛寺乡 14.34 53.17 32.49 22.55
谢家堡乡 15.26 53.76 30.98 21.67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02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14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317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365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67人增加为817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480人增加为136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9140人减少为3849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101人减少为31852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2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834人,文盲率[6]由2.72%下降为2.12%。

 

表5  各乡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全    县 9.07
涿鹿镇 10.67
张家堡镇 8.79
武家沟镇 7.75
五堡镇 8.41
保岱镇 8.21
矾山镇 8.91
大堡镇 7.73
河东镇 8.80
东小庄镇 8.37
辉耀镇 7.58
大河南镇 7.85
温泉屯镇 7.79
蟒石口镇 8.06
栾庄乡 7.64
黑山寺乡 7.76
卧佛寺乡 7.91
谢家堡乡 8.66

七、城乡人口[7]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8859人,占47.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5154人,占52.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5564人,乡村人口减少8548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9.29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8]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61160人。其中,省内人户分离56607人,省外人户分离455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53323人,16-59岁人口为165487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