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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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凤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为5387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64314人相比,减少25599人,下降4.5%,年平均下降0.4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93869户,集体户10032户,家庭户人口为514832人,集体户人口为238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0减少0.44人。

三、乡镇人口

16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 5万人的乡镇有2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3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有10个,少于2万人的乡镇有1个。

  各乡镇常住人口
地  区 常住人口 比重%
2020年 2010年
全  县 538715 100.00 100.00
  城关镇 118102 21.92 13.94
  新集镇 42373 7.87 10.35
  朱马店镇 28175 5.23 5.51
  岳张集镇 30625 5.68 10.20
  顾桥镇 21908 4.07 5.23
  桂集镇 37565 6.97 6.80
  凤凰镇 55164 10.24 7.11
  杨村镇 22503 4.18 4.22
  丁集镇 20582 3.82 4.36
  刘集镇 26517 4.92 7.13
  大兴镇 25075 4.65 5.21
  尚塘镇 24451 4.54 3.91
  古店乡 21937 4.07 4.06
  钱庙乡 27485 5.10 5.45
  关店乡 23278 4.32 3.88
  李冲回族乡 12975 2.41 5.63

分乡镇看,“七普”常住人口比“六普”常住人口增加的乡镇有4个。其中,城关镇增加39409人,凤凰镇增加15068人,尚塘镇增加2370人,关店乡增加1362人。其他12个乡镇常住人口均比“六普”减少。其中,新集镇减少16055人,岳张集镇减少26939人,刘集镇减少13717人。

   四、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2330人,占52.41%;女性人口为256385人,占47.59%。常住人口性别比110.12(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下降1.27个百分点。

 五、分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16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有1个,100以上的有15个。总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县的有4个乡镇。其中,顾桥镇为188.23,岳张集镇为139.59,关店乡为128.93,桂集镇为114.74。最低的为城关镇97.64。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县 52.41 47.59 110.12
城关镇 49.40 50.60 97.64
新集镇 51.88 48.12 107.82
朱马店镇 52.00 48.00 108.32
岳张集镇 58.26 41.74 139.59
顾桥镇 65.30 34.70 188.23
桂集镇 53.43 46.57 114.74
凤凰镇 50.41 49.59 101.64
杨村镇 51.33 48.67 105.47
丁集镇 51.11 48.89 104.53
刘集镇 51.76 48.24 107.29
大兴镇 51.87 48.13 107.76
尚塘镇 52.15 47.85 109.00
古店乡 52.30 47.70 109.66
钱庙乡 52.28 47.72 109.55
关店乡 56.32 43.68 128.93
李冲回族乡 52.52 47.48 110.63

六、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3020人,占24.69%;15-59岁人口为310969人,占57.73%;60岁及以上人口为94726人,占17.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5066人,占13.9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26个百分点,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19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7个百分点。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人口数 比重
总   计 538715 100.00
0-14岁 133020 24.69
15-59岁 310969 57.73
60岁及以上 94726 17.58
        其中:65岁及以上 75066 13.93

七、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16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57%以上的乡镇有6个,在50%-57%之间的乡镇有10个。0-15岁人口140250人,16-59岁人口303739人。

各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县 24.69 57.73 17.58 13.93
城关镇 23.23 63.05 13.72 10.03
新集镇 25.16 56.50 18.34 14.56
朱马店镇 27.29 50.72 21.99 17.93
岳张集镇 19.91 61.47 18.63 14.86
顾桥镇 17.10 69.58 13.32 10.49
桂集镇 24.01 56.32 19.67 16.10
凤凰镇 26.69 58.21 15.10 11.76
杨村镇 26.75 50.99 22.26 18.39
丁集镇 26.17 54.30 19.53 15.66
刘集镇 22.80 57.57 19.63 15.71
大兴镇 29.32 53.61 17.07 14.01
尚塘镇 26.48 50.60 22.93 18.87
古店乡 27.65 52.72 19.63 16.18
钱庙乡 27.74 52.33 19.93 16.07
关店乡 24.84 59.67 15.49 12.57
李冲回族乡 22.39 56.79 20.82 15.98

八、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06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9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30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131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各乡镇受教育程度

单位:人

地  区 小学 初中 高中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全  县 151319 213089 54933 25624 14637 717 88
城关镇 24557 39096 20695 12802 8145 318 26
新集镇 12525 17450 3865 1686 805 49 5
朱马店镇 8945 11505 1627 576 206 12 2
岳张集镇 8162 12539 3787 1623 782 34 6
顾桥镇 4935 8669 3395 1615 823 51 2
桂集镇 11576 15922 2546 1020 593 44 6
凤凰镇 16027 21335 6932 1607 1004 41 11
杨村镇 7666 9488 1263 450 212 17 1
丁集镇 6193 8455 1424 495 196 25 2
刘集镇 7338 12319 2017 845 344 24 5
大兴镇 8102 9871 1132 436 187 16 3
尚塘镇 7956 9608 1335 522 261 22 6
古店乡 7239 9313 1074 394 265 15 3
钱庙乡 8848 12271 1361 469 227 21 4
关店乡 7103 9341 1803 869 480 20 2
李冲回族乡 4147 5907 677 215 107 8 4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03人增加到762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632人增加为1019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078人减少到395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4412人增加到28089人。

九、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8.71年。分乡镇看,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乡镇有1个,在8年至10年之间的乡镇有7个,在8年以下的乡镇有8个。

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全 县 8.71
城关镇 10.62
新集镇 8.56
朱马店镇 7.51
岳张集镇 8.90
顾桥镇 9.41
桂集镇 8.03
凤凰镇 8.50
杨村镇 7.88
丁集镇 7.77
刘集镇 8.37
大兴镇 7.24
尚塘镇 7.34
古店乡 7.79
钱庙乡 7.86
关店乡 8.28
李冲回族乡 7.87

十、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089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577人,文盲率由7.35%下降为5.74%,下降1.61个百分点。

十一、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2678人,占35.7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46037人,占64.2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6083人,乡村人口减少5168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25个百分点。

十二、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3512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68320人,增长97.78 %。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35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876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未含毛集试验区数据)。城关镇含经济开发区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9]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