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276人,文盲率为7.22%。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4023人,16-59岁人口为16393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