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常住人口[1]为23793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74153人,下降23.76%,年平均下降2.68%
全区共有家庭户[2]94758户,集体户2016户,家庭户人口为231817人,集体户人口为611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8人减少0.43人。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个镇中,常住人口[1]超过7万人的镇有1个,其余镇的常住人口都在4万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3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镇有2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镇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镇有3个。常住人口居前三位的镇是竹根镇、牛华镇、冠英镇,合计占全区常住人口比重为63.18%。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8个镇常住人口减少,排在前三位的依次为竹根镇减少15024人、金粟镇减少14342人、牛华镇减少14012人。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全区常住人口[1]中,男性人口为119910人,占50.40%;女性人口为118023人,占49.6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77增加为101.60。
8个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00以下的镇有2个,在100至105之间的镇有2个,在105以上的镇有4个。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全区常住人口[1]中,0—14岁[2]人口为25156人,占10.57%;15—59岁人口为141018人,占59.27%;60岁及以上人口为71759人,占30.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390人,占23.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60个百分点。
8个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镇有3个,在60%以下的镇有5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镇有8个。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0-15岁人口为26544人,16-59岁人口为139630人。
全区常住人口[1]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8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62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05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155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24人增加到613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2705人减少到124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1568人减少到3658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3604人增加到3847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3年提高至8.54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71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51人,文盲率[3]由3.26%下降为1.98%,下降1.28个百分点。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3]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全区常住人口[2]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6450人,占53.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1483人,占46.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46989人,乡村人口减少27164人,城镇人口比重下降2.43 个百分点。
全区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 16708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87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38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5261人,增长45.96%。
注释:
[1]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注:本公报中所有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