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耿马自治县统计局
耿马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民族乡党委政府,各农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85683人。12个乡(镇、农场、管理区)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2个,在1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5个。其中,人口居前2位的孟定镇、耿马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52.45%。
表一 各乡(镇、农场、管理区)人口 单位:人、% |
|||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县合计 |
285683 |
100.00 |
100.00 |
耿马镇 |
59116 |
20.69 |
18.74 |
勐永镇 |
27601 |
9.66 |
10.51 |
勐撒镇 |
29474 |
10.32 |
10.43 |
孟定镇 |
90715 |
31.75 |
31.28 |
大兴乡 |
9491 |
3.32 |
3.12 |
芒洪拉祜族布朗族乡 |
6641 |
2.33 |
2.88 |
四排山乡 |
13977 |
4.89 |
5.09 |
贺派乡 |
15393 |
5.39 |
6.18 |
勐简乡 |
13997 |
4.90 |
4.86 |
华侨管理区 |
3891 |
1.36 |
1.28 |
勐撒农场 |
6239 |
2.19 |
2.16 |
孟定农场 |
9148 |
3.20 |
3.47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83312户,集体户2305户,家庭户人口为269800人,集体户人口为1588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4人/户,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95人/户,减少0.71人/户。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2570人,占总人口的49.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3113人,占总人口的50.10%。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0094人,占总人口的52.54%;女性人口为135589人,占总人口的47.4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70,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07增加4.63。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2407人,占总人口的21.84%;15-59岁人口为186809人,占总人口的65.39%;60岁及以上人口为36467人,占总人口的12.7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554人,占总人口的8.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3.3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5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2.70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49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0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35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287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95人增加为577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5201人增加为667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7878人增加为26025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5968人减少为46512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9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23678人,文盲率由10.38%下降为8.06%,减少2.32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9117人,占总人口的34.6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6566人,占总人口的65.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123人,乡村人口减少1374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29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65592人,16-59岁人口为183624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