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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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吉隆县统计局

吉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及全体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吉隆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任务。现将日喀则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3]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175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4972人相比,增加2564人,增长17.13%,年平均增长率为1.59%。

二、家庭户[4]人口

第七次人口普查共有家庭户4845户,家庭户人口为1615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6人减少0.9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338人,占53.25%;女性人口为8198人,占46.7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41上升为113.9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757人,占27.13%;15-59岁人口为11656人,占66.4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23人,占6.40%;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6人,占4.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1.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增加1.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0.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持平。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15842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217人,汉族人口为147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1796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96人,汉族人口增加572人。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4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7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4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58人上升为110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342人上升为38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457上升为17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83人下降为2594人。

七、城乡[5]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015人,占28.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521人,占71.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18人,乡村人口增加124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3.91个百分点。

八、地区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的乡镇分布如下:宗嘎镇46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同),增长14.04%;吉隆镇4446人,下降8.57%,;差那乡2994人,增长11.26%;折巴乡2674人,增长15.06%;贡当乡1143人,增长9.17%;萨勒乡1664人。

 

注 释:

[1]本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