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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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区人口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为387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0430人,下降21.22%,年平均下降2.36%。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3]14192户,集体户311户,家庭户人口为37212人,集体户人口为15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人减少0.38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是按同口径行政区域计算常住人口。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乡(镇)人口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11个乡(镇)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乡(镇)常住人口

5个乡(镇)中,常住人口[2]超过10000人的镇有1个,其余乡(镇)的常住人口都在7000人以下,其中常住人口在5000人至7000人之间的镇有1个;在4000人至5000人之间的乡有2个;少于5000人的乡有1个。常住人口居前二位的镇是永和镇、金河镇,合计占全区常住人口比重为67.76%。

表2-1 各乡(镇)常住人口数

                                                                                                              单位:人、%

地   常住人口 比重[3]
2020年
永和镇 19727 50.94
金河镇 6515 16.82
和平彝族乡 4839 12.50
共安彝族乡 4839 12.50
永胜乡 2807 7.2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5个乡(镇)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0230人,占52.24%;女性人口为18497人,占47.76%。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25上升为109.37。

图3-1  全区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数

                                                                                                                                 人

 

 图3-2  全区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比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5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下的镇有1个,在110至120之间的乡(镇)有2个,在120以上的乡有2个。

表3-1  各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地 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性别比
永和镇 50.42 49.58 101.69
金河镇 52.83 47.17 112.01
和平彝族乡 53.67 46.33 115.83
共安彝族乡 55.34 44.66 123.92
永胜乡 55.82 44.18 126.37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5个乡(镇)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471人,占16.71%;15—59岁人口为24435人,占63.10%;60岁及以上人口为7821人,占20.1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17人,占16.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5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5个百分点。

表4-1  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人口数比重总  计38727100

0-14 6471 16.71
15-59 24435 63.1
60岁及以上 7821 20.19
其中:65岁及以上 6317 16.31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5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及以上的乡(镇)有3个,在60%以下的乡(镇)有2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乡(镇)有3个。

表4-2  各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常住人口总量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永和镇 17.38 65.90 16.72 13.19
金河镇 11.22 58.07 30.71 25.79
和平彝族乡 20.00 59.25 20.75 16.22
共安彝族乡 22.46 62.39 15.15 12.28
永胜乡 9.12 62.91 27.97 23.37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6750人,16-59岁人口为24156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及5个乡(镇)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0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5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3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356人增加到1085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713人减少到76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682人减少到2670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854人增加到4222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15年提高至8.33年。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86人,文盲率[4]由6.06%上升为6.55%,上升0.4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统计局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6221人,占41.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506人,占58.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减少3264人,乡村人口减少7166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97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6099人,流动人口为3873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67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195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