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全区常住人口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4]为164236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94505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97307人,增长73.78%,年平均增长率为5.68%。
三、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597951户,集体户55477户,家庭户人口为1432645人,集体户人口为2097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人减少0.98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各镇(街)人口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0个镇(街)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10个镇(街)中,人口超过30万人的镇(街)有1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镇(街)有1个,在10万人至20万人之间的镇(街)有5个,少于10万人的镇(街)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镇(街)合计人口占全区人口比重为74.89%。
分区域[3]看,四个街道人口为910927人,占55.46%;六个镇人口为731433人,占44.5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四个街道包括新华街道、花城街道、秀全街道、新雅街道,六个镇包括梯面镇、花山镇、花东镇、炭步镇、赤坭镇、狮岭镇。
[4]指各镇(街)的常住人口占全区人口的比重。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0个镇(街)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883456人,占53.79%;女性人口为758904人,占46.2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44上升为116.41。
二、各镇(街)人口性别构成
10个镇(街)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镇(街)有7个,在105-110之间的镇(街)有3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0个镇(街)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72335人,占16.58%;15-59岁人口为1213193人,占73.8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6832人,占9.5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9297人,占6.6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5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7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0.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0.45个百分点。
二、各镇(街)人口年龄构成
10个镇(街)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镇(街)有9个,在60%-65%之间的镇(街)有1个。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全区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285173人,16-59岁人口为1200355人。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统计局 广州市花都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0个镇(街)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38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418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046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411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886人上升为1841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176人下降为1669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967人下降为402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187人下降为16081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72年提高至10.72年,10个镇(街)中,6个镇(街)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
三、文盲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2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424人,文盲率[4]由1.56%下降为0.56%,下降1.00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10个镇(街)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区内10个镇(街)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区内10个镇(街)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