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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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为427130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10623人相比,增加16507人,增长4.02%,年平均增长率为0.39%。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35782户,集体户4002户,家庭户人口为401799人,集体户人口为2533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44人。

、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220414人,占51.60%;女性人口为206716人,占48.40%。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5.5。

、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人口为96945人,占22.70%;15-59岁人口为256592人,占60.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593人,占17.2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346人,占12.0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5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1个百分点。

1-1全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2] 比重
总计 427130 100.00
0-14岁 96945 22.70
15-59岁 256592 60.07
60岁及以上 73593 17.23
其中:65岁及以上 51346 12.02

、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16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907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627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13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830人上升为636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695人上升为1617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485人下降为3810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6753人上升为29061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4]

全县常住人口[2]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6年。

、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739人,文盲率[5]由3.67%下降为1.28%,下降2.39个百分点。

、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12269人,占49.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4861人,占50.3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662人,乡村人口减少43155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2.33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7]

全县常住人口[2]中,流动人口[7]为100173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332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6846人。

注释:[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 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的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8]乡镇数据上级统计部门暂未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