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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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高阳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总量
高阳县现有管辖范围常住人口为3189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7866人相比,增加1120人,增长0.35%,年平均增长率为0.0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04534户,家庭户人口为304395人,集体户1725户,集体户人口为1459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4人。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所有数据均不含龙化乡。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全县人口分布和城乡[2]人口情况
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高阳县各乡(镇、街道)常住人口[3] 和城乡人口分布情况公布如下:
一、人口分布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锦华街道人口增加18978人,庞口镇减少2279人,西演镇减少5431人,邢家南镇减少1621人,晋庄镇减少2814人,小王果庄镇减少1804人,蒲口乡减少1934人,庞家佐乡减少19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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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8172人,占46.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0814人,占53.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0583人,乡村人口减少4946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75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本公报中所有数据均不含龙化乡。
[2]  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指各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全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62968人,占51.09%;女性人口为156018人,占48.9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45,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2.88。
二、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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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本公报中所有数据均不含龙化乡。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65864人,占20.65%;15-59岁人口为188125人,占58.98%;60岁及以上人口为64997人,占20.3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6570人,占14.6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6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31个百分点。

二、各乡(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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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本公报中所有数据均不含龙化乡。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0-15岁人口为70301人,16-59岁人口为183688人。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全县人口受教育情况

高阳县统计局

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根据高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及各乡(镇、街道)人口受教育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15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4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68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20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49人上升为63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113人上升为112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0701人下降为4918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5117人上升为254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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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3]由8.70年提高至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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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9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785人,文盲率[4]由1.69%下降为0.81%,下降0.88个百分点。
注释:
[1]  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所有数据均不含龙化乡。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  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  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