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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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统计局

兴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常住人口[3]为5083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减少52050人,增长-9.29%,年平均增长率为-0.97%。

图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县共有13个镇,各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全县及各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2010年
全  508344 100 100
石南镇 93430 18.38 13.72
大平山镇 36444 7.17 7.43
葵阳镇 57383 11.29 11.26
城隍镇 44175 8.69 8.49
山心镇 49810 9.80 11.44
沙塘镇 37978 7.47 8.38
蒲塘镇 31948 6.28 5.73
北市镇 35267 6.94 8.05
龙安镇 31231 6.14 5.84
高峰镇 28299 5.57 6.36
小平山镇 22506 4.43 5.35
卖酒镇 23600 4.64 4.44
洛阳镇 16273 3.20 3.51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 169872户,集体户2950户,家庭户人口为485315人,集体户人口为2302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3人减少0.57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497877人,占97.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467人,占2.06%,其中壮族人口为8787人,占1.7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52178人,减少9.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28人,增加1.24%,其中壮族人口减少253人,减少2.80%。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7299人,占52.58%;女性人口为241045人,占47.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8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19相比下降0.3。

表2 全县及各镇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52.58 47.42 110.89
石南镇 52.16 47.84 109.02
大平山镇 54.00 46.00 117.38
葵阳镇 53.20 46.80 113.68
城隍镇 52.56 47.44 110.8
山心镇 52.59 47.41 110.92
沙塘镇 51.35 48.65 105.56
蒲塘镇 51.34 48.66 105.49
北市镇 52.45 47.55 110.3
龙安镇 53.79 46.21 116.39
高峰镇 51.70 48.30 107.05
小平山镇 53.29 46.71 114.08
卖酒镇 52.69 47.31 111.36
洛阳镇 53.41 46.59 114.66

 

五、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6]人口为128118人,占25.20%;15-59岁人口为274671人,占54.0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5555人,占20.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0185人,占15.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7个百分点。

表3  全县及各镇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25.20 54.03 20.77 15.77
石南镇 19.61 63.73 16.66 12.48
大平山镇 24.47 52.91 22.62 16.80
葵阳镇 23.92 55.77 20.31 15.34
城隍镇 25.56 54.34 20.10 14.85
山心镇 27.04 50.32 22.64 17.30
沙塘镇 30.02 47.57 22.41 17.63
蒲塘镇 27.58 48.58 23.84 18.42
北市镇 26.90 49.98 23.12 17.80
龙安镇 24.94 56.15 18.91 14.34
高峰镇 30.73 46.10 23.17 17.97
小平山镇 25.53 51.76 22.71 17.41
卖酒镇 25.78 55.95 18.27 13.43
洛阳镇 26.94 49.97 23.09 17.93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4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5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89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07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212人上升为429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019人上升为为1013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338人上升为450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974人下降为29665人。

表4 全县及各镇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4297 10133 45036 29665
石南镇 7900 22359 39782 22290
大平山镇 3400 7584 48343 30809
葵阳镇 3342 6770 54309 25837
城隍镇 3070 6121 45625 33571
山心镇 4025 7757 43086 33682
沙塘镇 4747 7647 40652 32919
蒲塘镇 3935 9716 42532 32036
北市镇 3153 6601 44929 32512
龙安镇 2293 6628 51772 29794
高峰镇 4548 8290 37701 34146
小平山镇 2679 8029 46450 30539
卖酒镇 2542 7161 50699 29292
洛阳镇 3466 7110 44497 32901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5年。

表5 全县及各镇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  8.85
石南镇 9.97
大平山镇 8.73
葵阳镇 8.91
城隍镇 8.47
山心镇 8.56
沙塘镇 8.44
蒲塘镇 8.66
北市镇 8.37
龙安镇 8.62
高峰镇 8.3
小平山镇 8.46
卖酒镇 8.68
洛阳镇 8.37

八、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3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650人,粗文盲率[8]由2.15%下降为1.85%,下降0.3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1425人,占37.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6919人,占62.3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077人,乡村人口减少7612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7.8个百分点。

 

图2 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136120人,16-59岁人口为266669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