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统计局
双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164756人。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县各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2个,少于3万人的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乡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75.51 %。
表一 双江县(各乡镇) 人口
地 区 | 人口数(人) | 比重(%) |
全 县 | 164756 | 100 |
勐勐镇 | 51908 | 31.51 |
勐库镇 | 33973 | 20.62 |
地 区 | 人口数(人) | 比重(%) |
沙河乡 | 38524 | 23.38 |
大文乡 | 12608 | 7.65 |
忙糯乡 | 14801 | 8.98 |
邦丙乡 | 12942 | 7.86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0383户,集体户1255户,家庭户人口为 157123人,集体户人口为76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12人/户,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4.00人/户,减少 0.88人/户。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3168人,占总人口的56.55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1588人,占总人口的43.45%。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86586人,占总人口的 52.55 %;女性人口为78170人,占总人口的47.45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77 ,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25 减少0.48 。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4852人,占总人口的21.15 %;15-59岁人口为107121人,占总人口的 65.02 %;60岁及以上人口为 22783人,占总人口的 13.83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372人,占总人口的 9.3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7.0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2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 2.80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80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9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3547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849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65人增加为 655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872人增加为588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18726人增加为2153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5933人减少为47643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18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13799人,文盲率由六人普11.45%下降为10.15%,减少1.30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56992人,占总人口的34.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7764人,占总人口的65.4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403人,乡村人口减少20196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07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0-15岁人口为36502人,16-59岁人口为105471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