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临沧市统计局
临沧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257991人。8个县(区)中,常住人口超过30万人的有4 个,在20万人至30万人之间的有 1个,少于20万人的有3 个。其中,人口居前4位的合计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为65.30%。
表一 各县(区)人口
地区 | 区划代码 | 常住人口(人) |
全市 | 530900 | 2257991 |
临翔区 | 530902 | 370947 |
凤庆县 | 530921 | 385420 |
云县 | 530922 | 389180 |
永德县 | 530923 | 328864 |
镇康县 | 530924 | 172879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 530925 | 164756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 530926 | 285683 |
沧源佤族自治县 | 530927 | 160262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64960户,集体户17545户,家庭户人口为2117630人,集体户人口为1403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3.9人,减少0.72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94881人,占总人口的61.7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63110人,占总人口的38.22%。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81240人,占总人口的52.31%;女性人口为1076751人,占总人口的47.6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7,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38减少0.68。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57185人,占总人口的20.25%;15-59岁人口为1462720人,占总人口的64.78%;60岁及以上人口为338086人,占总人口的14.9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6911人,占总人口的10.4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0.1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4.64 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46 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3.39 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341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075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8488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2997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8人增加为7237 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5705人增加为711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428人增加为25903 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497人 减少为 45615人。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293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8065人,文盲率由7.86%下降为7.38%,减少0.48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92078人,占总人口的35.0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65913人,占总人口的64.9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85人,乡村人口减少23789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5.2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485238人,16-59岁人口为143466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