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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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云县统计局

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389180人。全县12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3万人至4万人之间的有4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5个,少于1万人的有幸福农场和新城农场。其中,爱华镇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29.56%。

乡镇人口

乡镇 常住人口
爱华镇 115047
漫湾镇 18242
大朝山西镇 14648
涌宝镇 33865
茂兰镇 33938
幸福镇 39449
大寨镇 27155
忙怀彝族布朗族乡 15946
晓街乡 30173
茶房乡 25171
栗树彝族傣族乡 16941
后箐彝族乡 14931
幸福农场 202
新城农场 3472
合计 389180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117608户,集体户1987户,家庭户人口为   368583人,集体户人口为2059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  3.13人/户,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4人/户减少0.81人/户。

三、民族人口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00491人,占总人口的51.5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88689人,占总人口的48.48%。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4857人,占总人口的52.64%;女性人口为184323人,占总人口的47.3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14,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22下降1.08。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7235人,占总人口的19.85%;15-59岁人口为249567人,占总人口的64.13%;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378人,占总人口的16.0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   45539人,占总人口的11.7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减少0.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减少4.4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4.25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61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41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42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926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136人增加为555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4663人增加为60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411人增加为   278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3839人减少为48630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977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477人,文盲率由6.50%下降为6.34%,下降0.1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29255人,占总人口的33.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9925人,占总人口的66.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34人,乡村人口减少6111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4.64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82223人,16-59岁人口为244579人。
  6.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