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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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州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

全州共有常住人口[2]27621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6716人相比,增加19499人,增长7.60%,年均增速为0.73%。

二、户别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户[3] 86864户,集体户3968户,家庭户常住人口为260549人,集体户常住人口为156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7人减少0.87人。

三、民族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624人,占6.7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7591人,占93.2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3007人,增长19.2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6492人,增长6.84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县级常住人口情况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各市(县)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各市(县)常住人口

各市(县)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有1个,在5万至10万之间的有2个,少于5万的有1个。其中,人口最多的市(县)是同仁市,占全州常住人口的36.75%;最少的市(县)是河南县,占全州常住人口的14.80%。

二、各市(县)常住人口变化

2010年-2020年各市(县)常住人口年均增速最高的是  同仁市,为0.92%;最低的是河南县,为0.37%。同期人口增加最多的是同仁市,增加8918人;增加最少的是河南县,增加1490人。

表2-1    各市(县)常住人口变化情况表

单位:人、%

地区 2020年 2010年 比重[3] 年均增速
2020 2010
同仁市 101519 92601 36.75 36.07 0.92
尖扎县 58173 55325 21.06 21.55 0.50
泽库县 75659 69416 27.39 27.04 0.86
河南县 40864 39374 14.80 15.34 0.3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县)的常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比重。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39528人,占50.51 %;女性人口为136687人,占49.4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08,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下降0.82。

二、各市(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各市(县)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107之间的有1个,103以下的有3个。

表3-1 各市(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同仁市 50.78 49.22 103.19
尖扎县 50.27 49.73 101.10
泽库县 50.22 49.78 100.88
河南县 50.73 49.27 102.9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州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州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73316人,占26.54%;15-59岁人口为179880人,占65.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3019人,占8.3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8072人,占6.5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1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

表4-1  全州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常住人口 比重
0-14岁 73316 26.54
15-59岁 179880 65.12
60岁及以上 23019 8.34
其中:65岁及以上 18072 6.54

二、各市(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各市(县)常住人口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是同仁市、河南县。在60%-65%之间的是尖扎县、泽库县。

各市(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7%-14%之间的是同仁市、尖扎县,其余2县均在7%以下。

表4-2  各市(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同仁市 24.42 66.18 9.40 7.51
尖扎县 25.78 64.05 10.17 7.59
泽库县 30.2 63.77 6.03 4.87
河南县 26.14 66.54 7.32 5.7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77069人,16-59岁人口为176127人。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常住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常住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29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81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93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708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59 人上升为102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552人上升为71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979人上升为11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29人上升为4601人。

表5-1 全州及各市(县)每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  州 1024 718 1156 4601
同仁市 1235 998 1250 4683
尖扎县 1185 769 1324 3467
泽库县 618 465 1008 5545
河南县 1025 414 958 4265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全州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28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1.66年。

各市(县)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均在6-9年。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提高最多的是同仁市,最低的是河南县。

表5-2 全州及各市(县)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全    州 7.28
同仁市 8.18
尖扎县 6.93
泽库县 6.76
河南县 6.41

三、文盲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05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361人,文盲率[4]由22.37%下降到12.33 %,下降10.04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州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黄南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州常住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州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4810人,占41.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61405人,占58.4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常住人口增加48850人,乡村常住人口减少2935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8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州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635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34646人,年均增长8.20%。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和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和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因本州无地级市,则流动人口即为人户分离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