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剑河县统计局
剑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为188507人。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18062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883人,增长4.36%,年平均增长率为0.43%。
表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65911户,集体户1429户,家庭户人口为181989人,集体户人口为65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7人减少0.41人。
三、全县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9079人,占52.56%;女性人口为89428人,占47.4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3.28下降2.49个百分点。
图2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
四、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50708人,占26.90%;15-59岁人口为108164人,占57.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635人,占15.7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196人,占12.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2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85个百分点。
表3 全县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
总 计 | 188507 | 100 | |
0-14岁 | 50708 | 26.90 | |
15-59岁 | 108164 | 57.38 | |
60岁及以上 | 29635 | 15.72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23196 | 12.31 |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以上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4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48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95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7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41人上升为827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6543人上升为80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044人上升为2709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674人下降为3639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6.58年提高至7.52年。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4541人,占39.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3966人,占60.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8995人,乡村人口减少31112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8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具体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口;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0-15岁人口为53803人,16-59岁人口为105069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