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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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孟村回族自治县统计局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2020年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孟村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孟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全县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20350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2571人相比,增加936人,增长0.46%,年平均增长率为0.05%。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69596户,集体户793户,家庭户人口200713人,集体户人口279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减少0.65人。

乡镇人口情况

一、乡镇人口

6个乡镇中,人口超过5万人的有1个,2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有5个。

二、乡镇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个乡镇中,孟村镇人口增加较多,增加16318人。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104964人,占51.58%;女性人口98543人,占48.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5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107.74相比,降低1.22。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6个乡镇中,总人口性别比106以下的有1个,106至109之间的有4个, 109以上的有1个。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50637人,占24.88%;15-59岁人口114081人,占56.06%;60岁及以上人口38789人,占19.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7489人,占13.5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5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2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7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8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6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55%以上的有2个,54%-55%之间的有3个,54%以下的有1个。

全部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的有3个。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1139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1557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9524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6023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072人上升为559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588人上升为765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7888人下降为4680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8809人上升为29596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49年提高至8.89年。

6个乡镇中,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以上的有1个,在8年至9年之间的有5个。

三、文盲人口

全县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40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96人,文盲率由2.35%下降为2.00%,下降0.35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4220人,占51.2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99287人,占48.79%。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8335人,乡村人口减少1739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81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

全县人口中,流动人口27741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4083人,省内流动人口2365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8842人,增长211.73 %。

注释: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数据,并非2020年年末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53014人,16-59岁人口为111704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