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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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统计局

腾冲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常住人口)为6424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644765人相比减少2284人,下降0.35%,年平均下降0.04%。

表1 各乡、镇(街道)人口

单位:人、%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77914户,集体户5864户,家庭户人口为596574人,集体户人口为4590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3171人,占总人口的51.86%;女性人口为309310人,占总人口的48.1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71,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7下降1.26。

表2 各乡、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人四、民族人口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91465人,占总人口的92.0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1016人,占总人口的7.94%。其中六种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分别为傈僳族14908人、傣族13293人、回族7090人、白族3338人、阿昌族2734人、佤族2529人。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2245人,占总人口的19.03%;15-59岁人口为410891人,占总人口的63.95%;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345人,占总人口的17.0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4984人,占总人口的11.6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4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68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60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587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03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64人上升为888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84人上升为1118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996人上升为3685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1073人下降为32869人。

七、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8974人,占总人口的37.2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03507人,占总人口的62.8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3656人,乡村人口减少1059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21个百分点。

注: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市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131146人,16-59岁人口为401990人。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