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0七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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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统计局

文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文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政发〔2020〕4号)要求,2020年我县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37258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21199人相比,十年间减少了48619人,减少11.54%,年平均增长率-1.22%。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140184户,集体户2585户,家庭户人口为356571人,集体户人口为1600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6人减少1.1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0167人,占51.04%;女性人口为182413人,占48.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2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84相比上升了0.4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71094人,占19.08%;15-59岁人口为228177人,占61.2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3309人,占19.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1573人,占13.8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2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2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784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57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86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64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59人上升为906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204人下降为111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2173人下降为496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3503人下降为21914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由8.91年提高至9.5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12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4036人,文盲率[7]由2.17%下降为1.38%,下降0.79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2454人,占40.92%(2020年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25.34%[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0126人,占59.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42635人,乡村人口减少了9125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4.85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分布

这次普查登记全县各乡(镇)人口分布如下:

八、流动人口[10]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80395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74288人,省外流入人口为6107 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不等的情况,均未作调整。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县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75380人,16-59岁人口为223891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此数据为县公安局提供。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